2013年8月9日星期五

《舊愛》

何時才算得上真的把一個人放下?
就是當你再看到他時,
不再在乎自己的衣著,
不再介意自己不修邊幅,
不再矯揉的想要把自己最好的一面展示出來。
她知道自己老早就做到了。
不過還是頭一趟這麼確切。

最近,她出席好些朋友的婚禮,
想想,要是她跟前度平平穩穩無風無浪該有七八年了。
她的友人們都算是比較幸福,
要不第一個就一拍到尾,
要不對象也不錯,婚禮也算是豪花罷。

當然為人家高興,但也免不了傷感,
她總覺自己與這種平凡安然的幸福不甚有緣。
一路走來,沒有什麼事是較順風順水的。

我們常說,我們總會忘記的。
其實,不。
生命沒有那麼簡單容易的。

曾經有人說過,
舊愛的影子會印在眼膜,
我們只能繼續從這漬印看出去。

無論重逢是否美好,
拋棄或被拋棄的一方都必曾或多或少想像過這個畫面。
腦裡總禁不住泛起了李蕙敏《活得比你好》的音樂,
恨不得如何都要展示活得比對方好的勝利姿態。

可笑的是,
無論隔了多久,
她依然是過得比較潦倒,
顯然不重遇比重遇好。

但,這些年來,
她發現終於她不再介懷。
釋懷。

潦倒又如何?
不再青春又如何?
你是你。我是我。

後來 終於在淚眼中明白
有些人 一旦錯過就不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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