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個多月。我喜歡上雕刻印章這門課。
雕刻好像跟別門的藝術有點點不同。
有時,繪畫可以靠顏色的塗抹重來,
黏土未成型之前還可以重塑。
但,雕刻,不,
雕走了的一缺,永不回;
刻劃了的一紋,抹不了。
如人生,要失去的,終不回來;
發生過的,亦會留痕。
而且我在我的雕刻中瞥見自己,
腦袋是個心思細密的女子,
出手卻是個粗糙的男子,狠勁而不細緻的手工。
不過,老師說得對,在基本技巧以外,風格為重。
創作,從來都不是要討好誰,
而我也沒有爭取誰的意願,只求盡情剖析內心。
能夠喜歡上一門東西是很棒的事情,
不必管別人怎麼說,不是因為有什麼成果,
而是從來青春時期以來,
居然能有一件喜愛的事物,
可以不必因為長大而拋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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