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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2月2日星期日

20131205 《執》

我執著。我迷戀釐清想法。
能分清兩者嗎?
因為需要一個人,所以愛他/她。
因為愛一個人,所以需要他/她。

如果因為對方願意為你做點什麼事,
才願意跟他/她在一起,屬前者,
其實這不算是愛。

我只想找到明白後者的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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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沒好好的感受 雪花綻放的氣候
我們一起顫抖 會更明白 甚麼是溫柔
還沒跟你牽著手 走過荒蕪的沙丘
可能從此以後 學會珍惜 天長和地久

有時候 有時候
我會相信一切有盡頭
相聚離開 都有時候
沒有甚麼會永垂不朽

可是我 有時候
寧願選擇留戀不放手

等到風景都看透
也許你會陪我 看細水長流

2011年12月28日星期三

年廿五.下

這一年間,有幸遇上一些遲來的好友。你大概都知道,離開學校以後,要遇上蠻投契並可持續地保持聯絡的朋友一點也不易。

這一年間,我再次瘋狂的愛上閱讀,然而真正留給閱讀的時間並不多。當人人在車廂內埋頭苦幹地玩著iphone、ipad的時候,我為自己手裡拿著的是一本書而暗暗自喜,為「自覺」是個文化人而慶幸,更為遇上同道中人而在心裡狂喜。閱讀永遠都是貧窮中的富裕,並使人知道如何面對孤獨。要發現自我,必先與寂寞為友。閱讀的時候,承如叔本華所言,我們看著自己的頭腦成為別人思想的跑馬埸。

這一年間,我重新開始我的筆耕,開了個blog,寫東寫西,都是點鎖事。哪怕是遊戲文章,談不上冰冷知識,或輕佻調侃,卻是熱情思考。公私兩憂,倦意頻生,我開始明白香港人在工餘的時間不再追求深邃一點的精神生活的原故,而寧可逐物迷己。

但我仍希望每個星期或每個月,珍惜停下來的時間,為我生活中的狂想、突發奇想、閃念、感動、慨嘆留個記錄,讓時間在寫作中成為永恆的運動,過去與未來即成就於當下。哪怕是假期,要是我想寫點什麼,我倒是會乖乖的靜下來,想想、看看、寫寫一兩句鐘,甚至有時約了人也忘了出門。

然而廿五與否,我對某些事物的迷戀毫不減退,諸如紙袋、文件夾和衣服。在我追求精神生活的同時,另一邊,最能體現我作為一個常人的慾望,就是對衣服的迷戀。因此我買東西的時候,不是買書,大概就是買衣服。不過,品味上確是有點轉變,以往喜歡選擇多,現在要質料好、款簡單、顏色搶一點也不怕。

至於食物方面,依然是喜歡清淡一點,還有把那個鍾愛喝不落糖的熱檸水的習慣好好保持了好幾年。

關於處事態度,這一年來我是更能夠接受人與人的關係的脆弱。以往我必問個究竟、說個清楚明白的事情,現在都要留點時間、空間給發展變化,無他,隨風去。

今朝一歲大家添,不是人間偏我老。繼續努力去成為我心目中所想成為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