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31日星期一

十月圍城

沒想到十月竟比九月還過得快,無聲無影。上星期日剛出了四張卷,運動會之前還沒有停下來,運動會風大,愈吹愈頭暈,比上課更累,晚上又回到中大上課。

星期五的教師發展日,講座完了後依然是工作,然後又是回到中大上課,頭昏腦脹,後面兩傢伙老是在交談,害我通通都聽不入耳,接著又趕回家完成明天要交的功課,可是家中電腦突然上不了網。

星期六朝還得一早起床,無可選擇地出席了優秀班主任的頒獎禮,當然是為了撐場。下午又回中大上課。

這些日子,我還是老模樣,在每趟車程中不忘翻翻書,否則生命無味。

但我開始連CUP、亞洲週刊、鏗鏘集,乃至每日的新聞也追不上。

我依然一貫急步速,不論是上班,還是下班。

只要是不用見人的時間,我不想打扮,愈casual愈好。

我愈來愈容易在沙發上躺著睡,也愈來愈享受一個人到處逛。

最可怕的是,我愈來愈容易失憶,連自己也信不過,你說多可怕。

而我最渴望的是,每個星期五的晚上從中大直奔回家。對,就只渴望回家,開著電視,什麼也不用想,實情是也不能想。

當然,為了平衡一點,我偶爾還是會擠點時間去看電影,而為了去玩半天,唯一可削的是睡眠時間。

然後,你開始明白,為什麼人不再發奮圖強?
為什麼人甘於循規蹈矩地生活?
為什麼人甘於急急找個對象,結婚生仔?
為什麼人對別人的遭遇視若無睹?
為什麼人不再愛看書卻只愛八卦雜誌與電視?
為什麼人沉醉購物?
為什麼人獨愛零食而不愛運動?
為什麼人甘於庸庸碌碌?

本來,這些日子就沒什麼好記下來。可是,我怕它溜得太快。
文字雖不會直接帶來太多拚搏精神,但至少可令我直面生活細節。

腦內,我不斷提醒自己,想起伏爾泰的話:工作可以使我們遠離倦怠、惡行、欲望三大惡行。然而,我有所保留並質疑,因為當工作稍停下來的剎那,人們的倦怠、惡行、欲望已一發不可收拾。

2011年10月30日星期日

陸運會 X 回想 X 朋友

二零一一年十月二十七日,陸運會。又是早起的一天,同事的座駕在公路及高架橋飛馳,才不過是十五分鐘左右,我們已在對面海了。

看著我的學生,回想起才不過是十二多個小時前,我們還在班房內一起奮力弄著打氣用的大紙牌,剪剪貼貼,一地都是碎屑。

下午時,我班的學生在座區玩「話事啤」,興高采烈,嚷著要我看某某同學輸了被罰的洋相。

忽地想起希臘先哲有關「美」的一段話:上帝為了向我們清晰地顯示出靈性,就利用年輕人的形體和膚色,塗以各種色彩,使人們永不忘懷,而在看到它以後,又會使人們滿懷傷感,同時燃起了希望之火。

回想起十多年前,中三的時候,我是蠻期待陸運會的。這種期待當然非因愛運動,而是我又可以跟一夥兒一起,在座區上賴著,偷玩啤牌。一到午飯時,一夥兒便羊群般步向附近商場找吃的。由於只有一小時,一切行動要迅速,加上運動埸與商場之間的路是大馬路和大馬路,要快就要違規,要跨欄過馬路,因此飯後的同學們像一群洪水猛獸。

一轉眼,就十年了。朋友,或多或少,有疏有密。人的距離是最到位的時間見證。我老是想著:是什麼令人過著如此不同的生活?又是什麼令每一個人都如此不同?是什麼一錘定音,讓我們走上不同的路,哪怕是達官貴人,還是販夫走卒?

那天風很大,我抬頭一望,在運動場上的天幕就是一圈天空,一圈藍天白雲,對,就只有一圈,那麼多那麼少,比人生什麼時候都要少,然而比日常工作,這一圈已是很多很多。然後我想起您,想起您今天已乘機離港,來年將跟我過著截然不同的生活。

我可曾告訴您,每當我生活苦悶時,我都是靠著那青春的畢業旅行回憶支撐著、帶我走出生活的侷促,期待那片風景再次在人生某個時候出現。

還有,就算是第七個工作,我都把那些照片放在工作桌上,把你們放在工作桌上……

期待你訴說愛爾蘭的一片風景。

回想,總是令人心中有一股激動,旋又復歸惆悵。

2011年10月13日星期四

生活圈

18小時後,再次出現於中大
16小時後,再次出現於4B班房
14小時後,再次出入學校門口
12小時後,再次見到愛麗斯
12小時後,再次吃兩隻蛋加一份燒賣
10小時後,再次出入相同的地鐵閘口
9小時後,再次對著通識教材
9小時後,再次出入家門
8小時後,再次對著PGDE的功課
5小時後,觸不到的床

「一切感情皆有其時日,而我不擁有時間,復不為時間占有,自然也與感情無關。」

徘徊生活圈,那不過是原地踏步…… 那不過是機械人……

久而久之,分裂為二,習慣自己和自己說話。

2011年10月2日星期日

搵番個 之三

漸漸地,小茹對愛情冷漠了,反而極之享受一個人的時光,她認為那是絕對的真正的自由。自由,並非你要愛誰就愛誰,也不是你要撇誰就撇誰,而是你不再沉迷、迷戀任何事物。

或者,她本來喜歡的事情就可以好好的一個人去做,例如看書、看電影、寫作、思考、逛藝術館甚至乎逛街,絕對沒有什麼理由要相約去看書,而看電影最終的情感也都歸於自己,於是自己去看或跟誰看都沒有太大差別。最重要的是,她連作息的時間也不夠。

又可以說,她覺得拍拖很是悶的一件事,她不明白為何有好些人永不厭倦地重複著互相吸引、暗交明戀、互覺不妥等累人的步驟。小茹覺得除了吃喝玩樂,生活應該是更有內容的,因此拍拖是很費時的。人們做著相同的事情,不同的只是對象換了,而且沒有停下來。

慢慢地,小茹相信人們愛上的並非他們的戀愛對象,而是愛情。人們一專注愛情,連對象都忘了,人們只是渴求自己的欲望。如果分離是痛苦的,那是因為愛情的失落,想像的失卻,而不是他或她。而且人是喜歡這樣去想的,力圖把對方虛化,減低對自身的傷害,雖然往後又心生罪惡感。

小茹相信所謂的生活是應該有點苦的,也至少包括佛家八苦。也相信愛情與傷害的共生關係。愛情最苦的地方是有關愛情的一切都無法中轉,也無闡釋者可以傳達。

如果她想要點甜,她會翻看她的摰愛《日出巴黎》和《日落巴黎》。每年她也可能會看一齣台或韓劇,當中必有不太須要用腦去品味的愛情橋段。又或是聽聽森美小儀的電台節目《早霸王》中的《你知唔知道有人掛住你?》,都幾好笑,不過當戀人們掛上電話的時候,小茹就會諗:唔知呢一刻咁甜蜜的人可以一齊幾耐?這並非是詛咒,而是一種疑問。

小茹相信幸福並不在於一個人或兩個人走下去,而是一種安身立命的感覺。一個人有自己獨特的力量,篤信自己的世界觀。一個人必先懂得自己,一如Harold Bloom說的the wise use of solitude。懂得一個人幸福過活,然後才能夠跟人共處,並兩個人幸福的走下去。然而,這個,有太多人都不懂,於是小茹愈是相信她更難找到對的對象。

她曾經看過一本書,裡頭有很深刻的一段,大概是說人要得到幸福之所以如此困難,是因為幸福意味著不斷重複,而人生卻是直線行走的。

愛情與幸福,斟字酌句,搜索枯腸,也無法恰如其分地形容。

2011年9月25日星期日

換鞋 變臉

阿Bun初為人師,一星期要上三十節課,又要當班主任,下班後還要進修,疲累不堪。這個年代的學生跟她讀書時代的學生原來經已很不一樣,這更加加重她的疲累。這個,她早就知道,不過當落埸作戰才更真切相信。

其實阿Bun並不特別喜歡高跟鞋,她覺得穿高跟鞋浪費了好多精力,一來走路慢,二來通常也慘痛收場,弄得傷痕累累。她有時甚至覺得穿高跟鞋比紮腳更妖魔,因為這是人們在有選擇的情況低下心甘情願地自主地令自己受傷。

據說,高跟鞋的意大利文為Stiletto,原意是指刀刃,跟它的副作用倒算匹配。她知道好些職場上的女強人每天都穿著心愛的名貴高跟鞋咯咯咯的上班去,意味著高人一等。聽說其中有些經長期訓練,她們的腳本身已成了高跟鞋形,因此她們的腳不再感覺到什麼痛楚。如果你走在最繁忙的商業區及地鐵站,你並不難聽到咯咯咯聲此起彼落,兼且源源不絕,猶如無數的機械人的機件發出的哀鳴。

不過,高跟鞋的而且確有其魔力。阿Bun身型比較矮小,如果要有壓埸的氣勢,要鬧人鬧得更兇狠,她無疑是要借助高跟鞋的力量,因此她對高跟鞋又愛又恨。最後,她上班時就穿平底鞋,在教員室工作時就穿拖鞋,然後把一雙雙的高跟鞋放在工作桌下,依據當天所需換上不同的高跟鞋。

一出教員室,她就變了另外一個人一樣,連臉色也跟著高跟鞋變換。不過,當她要上六節課的時候,又或是只在走廊巡查,又或是上洗手間的時候,頂唔順,她還是會穿回平底鞋。

還有另外一個情況,就是她坐得久了,工作累了,她竟忘記了要換高跟鞋才出教員室。意料之外,有一天,她的學生竟然問她為什麼有時早上穿白色高跟鞋,下午穿紅色平底鞋。原來小朋友不只是記得她穿什麼鞋,連換鞋的時間也都記著。

又有一天,似乎會下雨,於是阿Bun穿了白色的crocs密頭膠鞋,除了焗,這鞋也不錯,底軟而彈,讓人感覺年輕有活力。沒想到歷史課的時候,前排的一個很可愛的男同學就問她為什麼今天不穿高跟鞋?這鞋是否crocs?無言。

就這樣,阿Bun隨著不同的鞋,在不同的學生面前變臉。慢慢地,她似乎忘了是換著鞋變著臉,還是變著臉換著鞋。

2011年9月18日星期日

《情迷午夜巴黎》Midnight in Paris

活地阿倫 (Woody Allen) 承2008年《情迷巴塞隆拿》(Vicky Cristina Barcelona)及《總之得就得》(Whatever Works)又一傑作——《情迷午夜巴黎》(Midnight in Paris)。

巴黎總是令人迷戀的,一切都入型入格,文化在那裡是嗅得到的,用不著去看。好一句 No city likes this in the world。羅浮宮、塞納河、聖母院、蒙馬特、西堤島、凡爾賽宮、橘園美術館、亞歷山大三世橋,誰不沉醉?

活地阿倫的電影主角無一例外地擁有一種強烈個人色彩的神經質,既天真又深邃。他們好像散落在不同時空不同情境的活地阿倫,無一不在探索心靈出口。活地阿倫在電影中把人性內藏的俏皮野性黑暗幽秘表露無遺,他的狂想正好給所謂「日常」打垮的我們舒一口自由氣,打破我們心中的閉悶。他的電影總好像是他的自白,又像他苦苦思索、尋找出路的航程。

主角Gil由奧雲韋遜(Owen Wilson)飾演,演技入木三分,七情上臉,由天真、浪漫、驚訝到興奮,把這種天馬行空的狂想演得淋漓盡致。

穿越時空早就不是新點子了,不過遇上大文豪又少之有少。主角Gil是一個荷里活的編劇,但一心想成為作家,正與未婚妻伊娜絲一家遊巴黎。Gil沉醉創作,生性浪漫,迷戀二十年代的巴黎,與未婚妻家人的勢利形成強烈對比。

午夜來臨,鐘聲一響,流動的饗宴就開始了。Gil遇上了Lost Generation的代表作家海明威、畢卡索、作曲家 Cole Porter、費滋傑羅(F. Scott Fitzgerald)[《大亨小傳》(The Great Gatsby)、《夜未央》(Tender is the night)作者]、超現實主義大師達利和曼雷(Man Ray),還有布紐爾(Luis Bunuel)。當時的文藝圈教母斯坦因(Gertrude Stein)還看了Gil創作的小說,給他點評。

最後,他更遇上畢卡索的情婦Adriana,發展出奇妙的感情。Gil 和 Adriana又跌入了又一美好時代(Belle Époque),這樣就好像《潛行空間》(Inception) 的兩層夢一樣。Gil明白這樣的夢中夢如水往低流,不斷沉淪。解救方法只有一個,重新面對現實,恢復真正身份。似乎活地阿倫終於找到出路,也許懷舊只能成片刻情懷。

有時我會想,是否每個年代的人都愛懷舊?懷舊其實就是一種無限後退,對舊物的眷戀,亦是一種與現狀的對比狀態,覺得新不如舊。曾經,我有這樣的想法:如果可以早一點出世就好了,我應該是屬於更早的年代。如果有點寂寞不快,那是因為這個時代有太少我想要的東西、太少令我陶醉的事物、思想和精神。不過,如果時間沒有這樣流逝過,我們又如何見證這麼多前人的偉大。因此,時間是最好、最真實的戰場,它知道什麼值得留下來。

如果人只有兩條路可走,一條是投進大時代,另一條則是完全抗拒那個社會、那個時代,而「我」會否成不了所謂的「人」,徘徊新與舊、沉吟愛與恨。

2011年9月13日星期二

情約一天 One Day

型男索女 —— 安妮夏菲維與占史杜哲斯。典型的愛情故事,美麗與哀愁充滿了空氣。由同學變朋友,由朋友變戀人。二十年,他按捺不住自己的不羈,但對她從未忘記;她知道他的不羈,對他欲拒還迎。禁欲那種自來自去反而令欲望擴張,默默把對方鎖在心內,一發不可收拾。

各有各忙,令彼此都不能在彼此最需要的時候出現,漸行漸遠。究竟是人不能兩次踏進相同的河流,還是沒有同一雙腳能踏進河流?人在變,人想要的更在變。他身邊的女人一直又來又去,到他失婚,她身邊又有人。兜兜轉轉,錯過又錯過,方知最愛。可惜,man proposes,god disposes。思念遠方的情人是單向的,通過待在原地那一方顯示出來,而不是離開的那一方,尤如沒有收到回信一樣。Pathos正是對望而不見的情人的強烈渴望。

哪個女人能不流淚?愛情的高尚,向來好像只在淒美,不在完美。

一再走入電影院看這樣的愛情片,並非我們相信。或許,我們只能在光與影間,才能享用海枯石爛肝腸寸斷的愛情,消費魂縈夢牽的浪漫,流離可望而不可即的情感,作短暫不切實際的幻想,回顧一幕幕遙遠的記憶。無意識下選擇銀幕上的影像,跟自己往昔的片斷糾結在一起,重組故事,重溫情感。

一切都好不漂亮。唯一費思量的是為什麼總是這麼多男生陪女生看這樣的電影。這種浪漫太女子氣了,只有少數男人真正懂得。如果是被迫的,苦差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