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7月10日星期日

歌一曲

用歌去寫自己的過去,耳熟能詳的歌代表著我們共同擁有某個年代,又或屬於某個階段的自己…… 或標記著成長、悲痛、不捨……或某個人……記憶帶有選擇性和模糊性。歌唱是喚醒記憶的過程。

現在到K房內,跟我差不多年紀的,所謂的「新歌試唱」,十居其九我們也不懂,偶爾懂得一兩首已夠我們在K房內自豪起來。原來,要估計一個人的年紀不是從他懂多少老歌開始,是從他懂多少新歌開始。

當我們聽到同一個旋律,像是「砰」的一聲如火花磨擦碰撞,對了,就是這個現在的我們還懂的歌,就是這個過去某時期的我們都非常懂的歌。就算是最近才熟悉起來的新朋友,你也忽地發現,原來我們在某種形式內也共同擁有著同一空間。

有些歌總是讓人唱的格外投入,好像唱著自己身體的一部分一樣,這類歌大多是歌詞作怪,有如看著一部說著似曾相識的遭遇的小說。唱著唱著,如追源溯流,那些回憶不自覺從最深層的腦內鑽出來,如腦內分泌的滲出來,逐小逐小,再次感覺到過去的那個自己,然後慢慢延伸到當時周遭的人和物……

有些歌是只能聽不能唱的,是經典,像DesperadoFirst of May之類,試過後必定失望,跟一般水平都大相徑庭得無以接受,莫說原唱,然後有點窘,聲音愈唱愈小,想蒙混過去…… 就這麼第一次想這個完美的旋律快點完。我們總愛在這種矛盾中拉鋸,只是想要決心一試的內容有所不同而已。

我們大概總能在選曲中看到一個人的品味性情尺度是如何,他可能會告訴你他是在何時遇到這厥歌,是電影主題曲或是什麼之類,為什麼會喜歡上這厥歌,是歌詞或旋律之類,然後你開始想像他大概會喜歡甚麼樣的東西,想像他過往是在甚麼樣的環境成長,想像他可以接受得到甚麼樣的事情……

歌嘛,是牽動情感身心舒暢的樂事,不能缺,滿有力量,難怪《孝經》說「安上治民,莫善於禮;移風易俗,莫善於樂」。樂與樂,真正的快樂是一種因感動而興起的愉悅。來,與君歌一曲,請君為我傾耳聽。
        
很相信能成就大愛 很相信能炫耀自己           很貪心 願天天很多美好的派對  
寫封信來留住大志 寫封信來提示自己           寫得低 是心中很多似詩的細碎
懷疑我當天幾多歲 令我寫了一句不怕流淚
懷疑我永遠不會累 就來十行列明十個壯舉
讓我闖出新世界 交出真個性 假使想愛必會找到親愛伴侶
突然十年便過去 方知歲月冷漠似水
就算筆跡不會變 紙張不會皺     偏偏想笑 竟會得到灰暗情緒
默然從頭讀過去    一句一句太乾脆 一個一個已粉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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