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月3日星期二

《天與地》之三

面對愈多的選擇,我們總愈是困惑;但當我們毫無選擇時,我們依然矛盾。人吃人並非新點子,在《洞穴奇案》及《我們最幸福》等書早就出現了,我們只是看到人性最赤裸的一面,只求最基本、最低層次的需要的一面。

在成長的過程,我們遇上無數的關口,掙扎到底我們要做個好人,還是壞人?我們時好時壞,但更多的時候,我們留連於灰色地帶。


我們明明不愛,仍要裝愛,因為身邊每個人都愛;我們明知這個不好買,可是最後還是買了,為填物慾;我們明知這個人不值幫,我們偏要幫,為不忍心;我們明知這個人不該留戀,我們偏要愛;我們明知是人家第三者,明明都不是愛了,我們偏要想到底還愛不愛;我們明知禍從口出,但我們偏要說,為舒口氣;我們明知自己錯了,我們偏要為自己掙脫,為消除罪惡感;我們明知最初的信仰是錯的,可我們偏繼續下去,聲稱為原則;我們明知這是個好人,但我們不放過,為我們最會欺負好人……

最值得反思的並非主角們在末路時選擇吃人的決定,而是他們各自如何面對自己的過去,以及如何帶著他們的過去去面對將來。一切皆是謊言與妄想,卑鄙與怯懦,他們各自都在懺悔與墮落循環往復。

好一句「過去是用來回味,不是拿來逃避……」人除了回憶,還有什麼?當下又是什麼?當下就是我打字的那一刻,想起一個人的那一刻,充滿希望的那一刻,想放棄的那一刻,愛上一個人的那一刻,感同身受的那一刻…… 我們不曾擁有未來,而當下的這一秒,來不及轉眼,已成為上一秒,已成為回憶。我們只能從未來的角度重塑過去,從過去的角度投射未來。在過去與未來的任意編織裡,期待一個更有可能性的現在,一個人能夠真正存活的當下。

《天與地》的主角們之間的關係的變化就是最好的佐證。由共患難的好友、伙伴到分離、重聚、再分離,無論過程如何,我們最終都如Hazel一樣,同樣珍惜曾經是好友的好友,哪怕關係變質,無法逆轉。我跟你之間的獨特不在我,也不在你,就在於我們彼此之間的關係。物在天地間,有散也有聚。最後,可以跟我們共處的,並非你,也非你我之間的感情,而是你我之間的感情的回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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